根据乐清市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已完成乐清东门片C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安置前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安置房抽签(抓阄)分配活动,现将分配活动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安置房分配活动由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二、参与分配人的资格由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审定。
三、安置房分配活动地址:乐成街道办事处大会堂(双雁路117号)
四、安置房分配活动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30日上午8时30分:安置房(东门C地块)1幢D1套型135㎡;1幢C1套型115㎡;2幢F1套型167㎡;2幢C2套型111㎡;2幢D2套型139㎡;2幢E套型142㎡。
(二)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时:安置房(东门C地块)3幢D1套型135㎡;3幢C1套型115㎡;4幢F1套型166㎡;4幢D2套型139㎡;4幢E套型143㎡。
(三)2021年12月31日上午8时30分:安置房(东门C地块)5幢F1套型166㎡;5幢D2套型139㎡;5幢E套型143㎡;6幢F1套型168㎡;6幢D2套型140㎡;6幢E套型143㎡。
(四)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时:安置房(东门C地块)7幢E套型142㎡;7幢B1套型89㎡;8幢B2套型89㎡;8幢A套型68㎡;8幢F2套型167㎡。
以上房型根据乐清市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确定。
五、各参与分配人根据应分配的房型在上述规定时间的上午7时45分至8时30分、下午13时至14时进场(现场如有人排队则延至排队结束),并出示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核对,迟到的参与分配人在产生选房顺序号的抽签开始后不能进场参加分配活动。有资格的参与分配人未参加分配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自愿接受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成街道的安置安排。
本次分配活动因防疫需要,只可由分配人进场,其他人不得进场。
六、安置房分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先后顺序,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名字并核对身份后抽取一个抽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顺序号。
同一房型有二套或二套以上的,抽取与套数相同的抽签球。
产生顺序号的顺序按照从小到大排列的次序。
鉴于顺序号签球的数量可能多于参加抽签的人,产生的顺序号可能是不连续的。
如同一房型参与分配人只有一人的,则不进行顺序号抽签。
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顺序号的顺序,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在抽签主持人叫到名字并核对身份后由参与分配人抽取一个抽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到的房号。
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参与分配人当场与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签订《分配确认书》。
七、上述分配活动第一步和第二步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现场监督。
八、安置房具体信息请到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旧城建设服务中心)了解或领取资料。
九、本细则由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